时值期末,寒假将近,为保证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秩序,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请各班级做好学生留宿、外出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全稳定工作
1、安全教育要点包括:
(1)同学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2)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同学们离校前要把门窗锁好,寒假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3)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4)要特别提醒学生注意,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注册。
2、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的信息调研工作
(1)统计本班学生假期外出情况(含外出旅游和外地生返家情况),统计内容包括外出时间、目的地、同行者姓名、本人及家庭有效联系方式。
(2)统计假期在校学生(含研究生)的名单,特别要准确统计春节期间留校学生(含研究生),并指定负责同学。留宿申请程序见下文。
二、假期留宿工作
1、申请住宿审核程序
(1)学生申请:寒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学生,自行点击下载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
(2)院系审批:学生自行持表,于1月6日早8:00―下午16:00期间到学院进行审批(院系审批后的《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留存)。春节期间需要在学校住宿的同学,需要单独登记姓名。
(3)学生处审批备案:1月10日早8:30―1月12日下午16:00,学生持院系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新行政楼127)审批,过期不予办理。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进行统计、备案。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月11日-1月14日(8:30-11:00、13:00-15:00),学生持经院系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校本部1号楼130或大三元二层)。
(5)1月31日12点至2月11日12点,学校本科生宿舍封楼,研究生宿舍不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6)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点击下载:《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