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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

工商管理学院

39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内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6、参评学生必须在今年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三、评审程序

1、学生处下发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分配名额。

2、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3、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4、院系评定、公示。院系汇总各班级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召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会,评定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且不超过规定名额。审核后在院系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生处。未经公示程序,任何申请者均不能获奖学金。

5、学生处审批、公示。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6、奖学金及证书发放。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学金结果报送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7、学生处负责院系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四、时间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

1. 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生姓名)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异表现,限500字左右。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小三号仿宋。请一定按此格式上报。

3.个人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从教务系统打印,不接受手抄版成绩单)

(二)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间

?凡是今年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都有资格参加本次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请有意愿参评的同学自行下载申请表填写,并在1025日下午4点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院227办公室。

学院汇总申请同学表格,会在1026日下午4点前将评选结果挂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83951776

联系人: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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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