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1―22号的周一和周三时间,都可以办理报销业务,报销时间不变。每月第三周的周三下午为去丰台医保报表时间,该时间内一切报销业务暂停,周二和周四仍在红庙校区办公。
二、今年第一次报销药费的同学,需带学校发给本人交学费用的北京银行卡和学生证,用于核对本人信息,如本人银行卡号变更,也请报销时及时告知办公室,以免报销费用丢失。
三、每位同学每月只能报销一次,发生的医药费单据一定要在三个月内报完,年底药费当月报完,超过时间一律作废。
四、办理商业保险和学校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的同学,请提前将所需票据进行复印,上缴报销票据概不退还。
五、个人看病应用现金结账,用中学时期办理的社保卡(一老一小保险)看病,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能报销,个人挂号费用也不能报销。
六、报销审核程序依旧,住院费用报销办法暂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