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实现我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财经大学的目标,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2019年遴选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具体情况,组织好此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条例)。遴选条件及工作程序参见《工作条例》第二章中附件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附件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
二、申报时间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填写《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简况表)。在申请指导教师类别相应框内划“√”,并提交申请者本人近五年(201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的科研成果及本人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审核打印并盖章(请于5月20日至5月22日集中到科研处办理)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附在《简况表》后,连同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不超过3件)一起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交至各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5月27日下午3时前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申报材料及《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至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简况表》、个人成果原件、《汇总表》(需盖章)。电子版请发送至xwb@cueb.edu.com。
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研究生院审核合格者,将申报人的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各学院提交的科研成果原件请教学秘书在会后及时取回。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联系人:杨晓蕾 王越乙,联系电话:83951639 83951487。
学位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
附件2:《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3:《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附件2:2019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xlsx
附件3: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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