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2年度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我校评选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自2010年起,已连续开展了两年,此项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水平,加快培养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的学科梯队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学校评选年度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规定首经贸政发(2009)56号和(2009)57号,现将2012年度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申请者本人填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申报表》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交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学院(系、部)为申请人指定培养导师,培养导师签署意见。
2、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申报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在申报表上注明申报人是否合格的明确评语和票数。申报表由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人事处邮箱(rsc@cueb.edu.cn)。
3、学校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听取申请人的申请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议申报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投票结果公示3天后报学校人事处。
4、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审批的意见和公示的结果,进行审议,并将结果进行公布。由人事处办理入选的具体手续。
二、申报时间
(一)3月26日至4月6日个人填写申报表
(二)4月9日至13日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批
(三)4月16日至17日学院向人事处报送材料
(四)4月18至25日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申请者参加答辩
(五)4月30日前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公布审议结果
三、其他
1、各学院(系、部)评选2012年度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要严格按照首经贸政发(2009)56号和57号两个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无名额限制。
2、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申请材料,特别是在学术方面出现问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的资格。
3、凡被批准为校级2012年度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者,将享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待遇。
4、首经贸政发(2009)56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与培养办法》和首经贸政发(2009)57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请详人事处网页。
联系电话:83951558 83952161
联系人:李玫玉 蒋升萍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注:请申报的老师务必在4月10日下班之前把申报资料交到学院办公室以便4月11日上午学院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