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现将申请提前毕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提出提前毕业申请:
1. 在学位论文外审前,须修满全部学分,考核通过,无不及格现象,完成培养全部环节;
2. 已在学校规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无通讯作者时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3.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符合申请学位的相关条件。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于2017年10月17日前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导师审查
导师应充分考察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学位论文的写作质量和写作进度,评判是否同意其提前毕业,并签署意见。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本学院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名单,填写《申请提前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10月24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gb@cueb.edu.cn。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提前毕业研究生,由学院负责组织开题、中期考核,并同2015级研究生一起参加论文中期答辩、论文外审和论文答辩。
4.学校审批
研究生院将对拟批准的提前毕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即正式批准;如有异议,待学校研究后再予公布。凡获批准允许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外审前没有完成申请条件中所规定的要求,学校将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转为正常培养生。
三、特别说明
提前毕业学生的申请与审批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导师和学院应严格按照硕士培养标准,从严掌握,宁缺毋滥,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附件: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 《申请提前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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