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及时、准确、安全地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相应档案接收单位,毕业生档案全部通过EMS大学生档案专递通道邮寄。请每位毕业生在离校前登录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填写档案邮寄信息。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档流程
1.请按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登录就业系统(https://jy.cueb.edu.cn)办理毕业去向登记手续,此步骤为转档前的必做项!相关问题请咨询学校就业办,电话83952057。
2.登录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点击“毕业生档案信息采集”,填写档案邮寄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学校VPN账户只对应届毕业生延期三个月开放,请务必最晚在9月底前登录系统填写,延长学籍的毕业后再填写。)
² 校内学生通过档案馆网站(https://dag.cueb.edu.cn)的“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入口登录。
² 校外学生通过学校VPN——查询类应用——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的路径登录。
3.学生档案室根据学生填报的就业系统数据、学生档案系统的邮寄信息和转递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邮寄。
二、档案邮寄信息的填写
情况1:及时转递档案
按照毕业去向填写完整的档案邮寄信息,附件上传毕业去向登记(就业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或者转递证明材料,选择“及时邮寄”选项后提交。
序号 |
毕业去向 |
档案转递类型 |
档案邮寄信息 |
需上传的转递证明材料 |
1 |
签就业协议(工作单位有存档权) |
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 |
工作单位/上级主管单位 |
单位调档函(如无,可用三方协议代替,三方协议须有完整档案转递信息、并签字和盖章) |
2 |
签就业协议(工作单位无存档权,但有统一的存档机构) |
托管单位接收 |
统一存档机构 |
统一存档机构开具的调档函(如无法开具调档函,可用三方协议代替,三方协议须有完整档案转递信息、并签字和盖章) |
3 |
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工作单位无存档权且无统一存档机构) |
转回生源地 |
² 京外:转回原户籍地人才(市级或区县级)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² 京内:转至户口所在地(区级)人才。 |
人才调档函(若无,请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
4 |
自由职业/自主创业 |
转回生源地 |
² 京外:转回原户籍地人才(市级或区县级)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² 京内:转至户口所在地(区级)人才。 |
人才调档函(若无,请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
5 |
已上博士后/已上博/已上硕/已上二学位/已升普通本科 |
升学本校接收/升学外校接收 |
录取学校 |
录取学校开具的调档函 |
6 |
已出国(出国留学和到港澳台上学) |
转回生源地 |
² 京外:转回原户籍地人才(市级或区县级)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² 京内:转至户口所在地区人才。 ² 留学生服务中心 |
人才调档函(若无,请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若需转至留学生服务中心,必须提供留服开具的调档函(请关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众号办理) |
7 |
签就业协议(定向、委培) |
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 |
档案正本所在地 |
档案正本所在地开具的存档证明、调档函或本人特殊情况说明 |
8 |
参军(入伍) |
签约单位接收 |
部队 |
部队调档函或武装部出具材料 |
情况2:暂不转递档案
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填写相应的邮寄信息,并根据情况上传附件,选择“延迟寄送”选项后提交。
序号 |
毕业去向 |
档案转递类型 |
档案邮寄信息 |
需上传的转递证明材料 |
1 |
签就业协议(工作单位解决户口,须落户再转档) |
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 |
工作单位/统一存档机构 |
暂不上传材料,落户后再提交调档函或三方协议 |
2 |
签就业协议(工作单位要求入职或出具调档函后再转档) |
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 |
工作单位/统一存档机构 |
暂不上传材料,待入职、单位出具调档函后再上传并提交 |
3 |
在京待就业/回省待就业 |
转回生源地 |
² 京外:转回原户籍地人才(市级或区县级)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² 京内:转至户口所在地区人才。 |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请在确定去向后及时转档) |
4 |
其他原因暂不转档(党员在学院转正等特殊情况) |
转回生源地 |
² 京外:转回原户籍地人才(市级或区县级)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² 京内:转至户口所在地区人才。 |
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请在材料齐全后及时转档) |
延迟寄送期间,若毕业生确定档案去向,可登录系统(当年9月底前)重新填写并选择“及时邮寄”后提交,学生档案室会随时审核并邮寄。学校VPN超期注销的,请将转递证明材料发送到学生档案邮箱xsda@cueb.edu.cn。邮件主题为【档案转递+姓名+学号】,并在邮件正文中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号(或入学、毕业时间)、专业、所在学院、本人联系电话以及完整的档案邮寄信息(包括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接收电话、接收人)。
档案在校最长保留时间为两年,请在毕业两年内及时联系学生档案室将档案转出。
3.档案转回原户籍地人才的学生,填写邮寄信息时先参考: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因部分单位受理业务范围和地址可能有调整,请根据网站提供电话进行咨询确认,以实际咨询结果为准。
三、档案转递安排及去向查询
1.已完成就业去向登记并在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提交审核的学生,其档案会尽快审核并寄出。2024届毕业生档案第一批集中邮寄时间初定于6月下旬,随后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寄出。秋季开学后每两周安排一次日常转递。
2.档案寄出后,毕业生在系统里预留的手机号码会收到EMS快递发送的注明快递单号的提示短信。未收到提示短信的毕业生可登录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邮寄办理进度或EMS快递单号。
3.档案转出后,毕业生务必及时到本人就业单位或档案接收保管机构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若寄出后10个工作日档案接收单位仍未收到档案,请及时与学生档案室联系。档案转递一年后,邮政公司将不再受理单号查询。
四、特殊事项说明
1.对档案接收单位要求裁剪并粘贴的调档函,请在“就业单位或升学学校名称”一栏的后面加括号备注“调档函须粘贴”等字样,并上传清晰的调档函电子版。待档案转递时,学生档案室会自行打印、裁剪并粘贴或者做标记。
2.学生档案在校保留期内,仅可办理因就业政审、签约、推荐等与就业相关事项的档案查询利用,毕业超两年将不再提供服务利用。毕业生在确定毕业去向后或两年保管期即将到期前,请务必及时与学生档案室联系办理档案转出。
3.缓授学历、学位的学生,在续修年限中,档案原则上不予转递。待获得学历、学位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将学生毕业的相关档案材料移交学生档案室后,再办理转递,步骤与应届生相同。
4. 因2023年开始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补办和改派手续,请同学务必确认档案接收单位能收档且不会退档后再转出,档案一旦转出,将不能再退回,后期若有解聘或离职等情况,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档案后续流转。
5.档案内包含“档案转递通知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3952951
邮箱:xsda@cueb.edu.cn
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