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2026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专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共七项。本通知进行后六项评选,学习优秀奖学金一般通过系统评选,等待后续相关通知。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专项奖学金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申请人在申请前需仔细阅读,其中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好学,评选年度内申请人所学课程(不含辅修)无不及格情况。

除以上条件外,各专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还包括:

1. 社会工作奖学金: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评选年度内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0,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60%(含60%)。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知本职业务知识,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4)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出于公心,密切联系群众,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5)模范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注:①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投票,各班推荐1名学生干部,投票参加人数要求超过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被推优人得票要求超过总票数的一半。投票结果需随社会工作奖学金的电子版申请一并上交,命名为“姓名-得票/总票”,例如“张三-22/25”;②任职时间不足一年或未写清楚任职跨度的,不予参评;③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同学,需回到该组织参评,相关工作,请听从各组织所在部门负责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老师安排。

2. 科研创新奖学金:

(1)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60%(含60%)。

(2)科研创新奖学金设置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

①申请一等科研创新奖学金需满足:评选年度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身份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C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或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含取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②申请二等科研创新奖学金需满足:评选年度内以本校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 C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担任专著的编委(原则上在所学专业学科相关领域);或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3)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以本科生学科竞赛库(详见附件7)为准(注意奖项级别及落款单位,同时注意是否区分赛区,如果区分将进行相应降级评定),只有A、B、C类奖项可以评奖,D级竞赛如果获得了全国名次,可按省、部、市(c)级竞赛认定;

(4)参评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创新水平需要有相关领域专家的鉴定意见。

注: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申报人和所有成员的综测必须在综合测评前60%并无挂科,不满足条件的成员剔除即可,不能写在申请表中,不影响该团队其他成员参评。团体项目填写申请表时,按照证书中学生的顺序填写申请表成员信息。

3. 文体竞赛奖学金:

(1)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60%(含60%)。

(2)评选年度内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文艺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3)评选年度内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四到六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4)评选年度内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第七名、第八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参加校级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且破校纪录;或在校级文艺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个人项目获得比赛一等奖;或在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和开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学校文体活动做出重要贡献,赢得良好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一般应取得获奖证书,或有省部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注: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申报人和所有成员的综测必须在综合测评前60%并无挂科,不符合条件的成员不得写入申请表。团体项目填写申请表时,按照证书中学生的顺序填写申请表成员信息。

4.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同上学年相比提升10%及以上且未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因学习优秀奖学金暂未发放通知,符合条件的可先行申请。成绩排名证明需自助打印机打印带教务处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选择评定学年/上一学年-全部课程-班级排名。

5.社会实践奖学金:

(1)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60%(含60%)。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践行劳动精神,评选年度所在团队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实践成果突出,评选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所撰写的调查报告被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采纳的团队负责人。

注:用于申请该奖项的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需在评定期2025.9.1-2026.8.31内。

6.志愿服务奖学金:

(1)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60%(含60%)。

(2)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区(村)报到等,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

(3)在各类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四星或五星志愿者,或评选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80小时及以上。

注:评选期间为2025.9.1-2026.8.31,志愿服务时长证明以“京通”截图为准,需提交个人界面总时长和评选期间参与活动每一个时长。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类表格模版请见附件1-6,纸质版线下报送,电子版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缺一,视为放弃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3.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申报要求

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在11月6日(本周五)10:00前报送材料,过期不提交视为自愿放弃。注意不要变动申请表的格式,各类申请表都须保证在一页A4纸(最好单面,至多不超过正反面)上,超出部分请删减调整。所有的报送内容如下:

1.纸质材料:申请表(附件1-6)原件一式两份,打印、班主任或辅导员意见填写完毕后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E107;

2.电子版材料:https://f.wps.cn/g/IVMimSKx/(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命名方式按下方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缺一,视为放弃申请。材料包括:

(1)Word版申请表(附件1-6)(命名方式:【xx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团体-姓名-年级专业,例如:【志愿服务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张三-23级电子商务班);

(2)Excel版汇总表(附件1-6)(命名方式:【xx奖学金】汇总表-个人/团体-姓名-年级专业,例如:【志愿服务奖学金】汇总表-个人-张三-23级电子商务班);

(3)PDF版支撑材料(请将所有支撑材料形成1份PDF文件上传,命名方式:【xx奖学金】支撑材料-个人/团体-姓名-年级专业,例如:【志愿服务奖学金】支撑材料-个人-张三-23级电子商务班)。

image.png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11月6日24:00前完成费用缴纳,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不得申请当年度个人专项奖学金项目(不含申请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度专项奖学金:

(1)评选年度内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或受到学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违反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团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51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