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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院(系)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见附件1)和《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2)、《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见附件3)和《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4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职工作年限应覆盖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

(二)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四)申请者为在职研究生的,须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并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随纸版申请书一并提交。

(五)在站博士后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每项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后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六)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市基金项目:

1、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2、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七)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意见、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导师签字函件等材料的原件电子版(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的文件)。

)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可以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未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含“科技新星”)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1981年11日(含)以后出生。

二、限项规定

(一)申请者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二)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三)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四)申请人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年。

市基金项目是指市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暨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

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

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作为负责人承担且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尚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课题。

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相关解读详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政策解读栏目

三、申请书填报要求

(一)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系统地址:https://web.bjnsf.org/bjnsfweb/在线填报的方式申请。

(二)申请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请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及项目指南准确选择“报审学科组”及“报审亚学科组”、“资助项目类别”及项目指南代码;申请预探索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报审学科组”及“报审亚学科组”

(三)申请书中研究起始年一律填写为2017年11日,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4年,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2-3年,预探索项目不超过1.5年,青年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四)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包括外聘人员及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按申请书要求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

重点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3个,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项目组主要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该纸质文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

四、资助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一)2017年度资助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重点项目,须在《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申请面上项目,须在《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可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不受项目指南限制。

申请预探索项目,管理学科须在面上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其他学科可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

申请项目的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项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称。

(二)资助金额: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项;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预探索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最终资助强度等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获取登录帐号及密码

以前年度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申请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从未通过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索要账号及密码。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请申请者于520日后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对照《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2)和《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查要点及不予评审情况说明》(见附件5),认真检查并确认《申请书》无误后,于630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

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630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尽量提前提交。

6月30日至7612:00,科研处对上交的电子申请书进行格式初审。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3、申请者打印纸质版申请书

申请者于77日后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版申请书需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并含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同时纸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版本号必须一致)一式2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并请在原件封面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并签字。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4提交申请书时间

申请者712日上午11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

刘  佳  83952497

科研处

2016523

 


附件:申报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