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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位同学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市属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4〕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做好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追加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各学院推荐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二、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2年具备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要求

1)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90%以上(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优良);

2)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详见“3.突出表现要求”),方可放宽条件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3.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说明,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推荐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各班级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填写推荐意见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4.材料评审。学院将初审名单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初审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经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后,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5.学校公示。学校对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送材料整体内容、形式和要求与第一批保持一致。

1.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

各位同学2024年1031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4698@cueb.edu.cn

1)《2023-2024学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打包发送)

4)国奖学生事迹。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人称不限,2000字左右。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2.纸质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各位同学2024年1031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启铸恭温楼楼E108办公室。材料包括:

1)2023-2024学年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一份,正反打印);

4)《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及有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一份。其他同学可根据支撑材料目录提供。

、注意事项

1.第一批申请但未当选同学无需重复申请,可补交材料

2.申请表务必按照格式要求规范填写。

3.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缺一视为申请无效。

4.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奖金按照奖励最高金额发放。

5.以上所有材料不要变动原表格式,均以 文件名称+姓名+学号命名。

6.本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有意向参评同学按时间及通知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9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