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考核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请各学院组织开展2016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1.硕士生中期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对硕士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2. 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本学院的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标准和《硕士生开题报告会安排表》,并提前三日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办法请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3. 中期考核的时间安排
(1)硕士生应于2017年10月20日前撰写完成开题报告,并交由导师签署意见。
(2)各学院请按时组织中期考核工作,并于11月10日16:00前将本学院的《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
开题报告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后下载打印(录入方法见操作说明)。开题报告类型可以多样化,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既可以是基础研究,也可以是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鼓励人文社会科学的硕士生通过调查研究,解决社会实际问题。
4.各学院主管领导和研究生秘书应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硕士生中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83951523/2165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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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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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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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表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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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表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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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表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补考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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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上提交开题报告操作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