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首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和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人才强教计划”和“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基础上,市教委提出了“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度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遴选数额
此次可开展申报的项目与遴选数额为:
1、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2、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全校共推荐3人;
3、特聘教授计划,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4、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全校共推荐22人;
5、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全校共推荐2个。
二、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5月20-29日,个人申报、科研处审核科研成果及所在单位推荐
个人自愿申报,科研成果、项目等相关信息请到科研处(博纳楼三楼中厅)审核。
所在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和下达的指标,结合学科发展实际,经由学术委员会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并提交申报材料给人事处;
2、6月5日-6日,学校选拔
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评议,最终提出建议上报名单;
三、项目申报的入选条件、工作职责及待遇支持
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京教人〔2012〕15号(附件一)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京教人〔201214号附件二)文件规定,本次申报项目的入选条件、工作职责及待遇支持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设置引进岗位。
1.引进条件与标准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一流的研究水平,在相关领域已取得突出学术成就;
(2)系北京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两院院士除外);
(4)引进后全职在校工作,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任合同。
2.职责与任务
引进人才应围绕学校拟聘岗位需求,承担如下职责任务:
(1)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2)积极争取或主持国家及北京市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组建并领导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学科领军后备人才,提升团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能力。
3.待遇与保障
在首聘期(一般为3年)内,为引进人才提供如下待遇及保障:
(1)年薪30-50万元(税前),学校可给予额外的配套待遇;
(2)提供5000元/月的住房补贴,或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周转性住房;
(3)根据引进人才的工作需要,分年度为其提供科研经费。
(二)“长城学者”培养计划
“长城学者”培养计划,旨在面向国家和首都发展需要,与高校学科专业布局调整相适应,与高校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3年内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中遴选100名左右品德高尚、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拔尖人才,通过重点培养,使其成长为学科领军人才。
1.条件与标准
(1)申请者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2)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3)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5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010年(含)之前入选“人才强教”计划、“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类项目者,资助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申报本计划。
2.待遇与支持
入选“长城学者”培养计划者,分年度给予建设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100万元以内,人文、社科和艺术类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30万元以内;资助周期为3年。
此外,入选“长城学者”培养计划者可以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到国外知名高校进行访学或开展合作研究。
(三)特聘教授计划
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应设置在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
入选条件与标准
(1)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
(2)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术带头人等高端领军人才;
(3)聘期为3年,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2.职责与任务
(1)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提出创新性、战略性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2)指导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究,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或开设学科前沿领域的讲座,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3)协助组建并领导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学科领军后备人才,提升团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能力。
3.待遇与保障
在聘期内,为特聘教授提供如下待遇及保障:每年在校工作10个月及以上的,享受工作补贴每人每年20万元(税前),不足6个月的,享受工作补贴每人每月2万元(含在岗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福利),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四)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旨在构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梯队,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和高等教育管理一线,3年内培养和支持5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使其成长为学科领军后备人才和专业化高级管理人才。
1.入选条件与标准
(1)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在高校教学、科研或管理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艺术体育类人才、教育管理类人才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取得了较高水平成果,是所在单位学科领军后备人才或专业化高级管理后备人才;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2010年(含)之前入选“人才强教”计划、“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类项目者,资助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申报本计划。
2.经费支持
入选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者,分年度给予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10万元以内,人文社科艺术类和管理类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5万元以内;资助周期为3年。
(五)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
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旨在依托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及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研发平台,在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遴选一批创新团队,通过重点支持与建设,增强其竞争国家级创新团队的能力。本计划累计遴选资助5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团队。
1.申报条件
(1)一般应以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的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学科领域为依托,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基础、人才梯队和工作条件;
(2)团队应具有合理的队伍结构,团队成员具有共同研究的科技领域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团队已经形成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业绩,具有明显的创新条件和较强的创新潜力;
(3)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且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民主的工作作风和公正的处事风格,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4)2010年(含)之前入选“人才强教”计划、“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类项目者,资助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申报本计划。
2.经费资助
入选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分年度给予建设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额度为每支团队每年300万元以内,艺术类额度为每支团队每年100万元以内,人文社科类额度为每支团队每年30万元以内;资助周期为3年。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广泛进行宣传。推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荐。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符合《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京教人〔2012〕15号(附件一)和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京教人201214号(附件二)及其相关附件的规定;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每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请表:所填科研项目及成果内容必须与科研系统内信息一致,否则科研处不予认定;
2、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旦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以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单位申报时须将材料放置于手提袋中,并在纸袋上标明院系、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别和所在学科;
各项目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务必与纸质件内容一致;电子版文本需用计算机录入填写(签名除外),纸质文本需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
材料清单如下:
(1)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ü 项目申请表 一式35份
ü 支撑材料一式5份
(2)长城学者”培养计划
ü 项目申请表 一式35份
ü 支撑材料一式5份
ü 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1份。事迹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要求准确、详实。
(3)特聘教授计划
ü 项目申请表 一式35份
ü 支撑材料一式5份
(4)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ü 项目申请表 一式35份
ü 支撑材料一式5份
ü 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1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材料要求准确、详实。
(5)创新团队:
ü 项目申请表 一式35份,
ü 支撑材料一式5份
ü 所在单位推荐“创新团队”书面报告1份,材料要求准确、翔实
(6)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ü 一式1份(用人单位填写并盖章)
(三)报送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较紧,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安排,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9日下午四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rsc@cueb.edu.cn,纸质版送至博纳楼309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952283 83952346
人事处
2013年5月21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长城学者培养计划申请表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计划申请表
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特聘教授计划申请表申报人才情况汇总表
申报人才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