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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优秀我校本科生参加 2016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台湾合作院校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2016年拟选派优秀本科生于秋季赴静宜大学、铭传大学、中正大学和东吴大学交流学习。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在籍的大二及以上本科生

2、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赴台学习交流任务

3、品学兼优,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选拔名额

2016秋季与我校开展交换生项目的台湾高校包括静宜大学、铭传大学、中正大学和东吴大学。其中:

1、静宜大学共2个免费生名额、8个自费生名额

2、铭传大学共5个名额,全部为自费生名额

3、中正大学共5个名额,全部为自费生名额

4、东吴大学共4个名额,全部为自费生名额

三、选派方式

请各院系自行组织学生申报,着重审核申请学生的成绩真实性和是否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初选名单报送至港澳台办公室。经学校审核后,港澳台办公室将拟派出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四、项目内容及时间安排

详情请参见附件1。

五、初审材料

请各院系于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博纳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港澳台办公室邮箱cuebgatbg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1、学生所在院系汇总学生申请并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2016年秋季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须学院盖章。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校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家长签字

3、成绩单:纸质版和扫描版各1份(除教务处章外,成绩单需院系教务秘书核实后加盖学院公章;扫描版需清晰,请勿用手机拍照)

其它资料请参照各校的项目要求准备。

六、注意事项

1、每个学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学校。

2、拟派出学生在公示期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且在台学习期间不得无故提前离台,请各位同学充分考虑清楚后再提出申请。

3、关于学生转换学分等问题请咨询所在院系的教务秘书。

4、学生赴台交流项目详情同时在港澳台办公室网站予以通知,请自行关注,参见网址https://hzjl.cueb.edu.cn/article/list-113.html。

八、港澳台办公室咨询电话

成老师83952656 雷老师83952620

附件1: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项目简介.doc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2016年秋季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院系汇总填写).doc
附件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校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doc
静宜大学.rar
铭传大学.rar
中正大学.rar
东吴大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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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