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7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关于做好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7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凡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为2027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均可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材料收集
各类型申请人请将以下证明材料于2026年9月17日16:30前交至学院进行汇总,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bajob@126.com
1.身份证含照片面原件电子版;
2. 必须为本人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正面原件电子版,补贴发放之前工商银行借记卡应能正常使用;
3.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 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低保证》全部页面,含封皮页、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年检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同时,《低保证》上要有度年检记录或领取记录页面。若无法提供低保证的,提供低保发放凭证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低保发放记录)。
(2)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并加盖公章。
(3) 残疾毕业生: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 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经获得助学贷款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电子版。
(5) 特困人员:提供申请人的《特困人员供养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材料原件电子版清晰图片,格式要求为:.jpg、.png、.gif格式,必须不超过500K。
4.《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
注:请仔细阅读表格中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四、公示及后续流程
后续公示及发放流程请关注首经贸就业指导中心网页及学校OA系统。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