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取得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首经贸政发〔2017 〕30 号),现将2018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管理
1 、各学院成立2018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8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表》,请参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见附件)分阶段进行各项工作。
2 、各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 〕30 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指标参考体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把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对学生的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要求。
3 、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2017 年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2017 年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项目,2017 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
二、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1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聘职、具有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
2 、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研究方法和论文撰写上给予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指导。
三、指导学生人数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指导教师同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 人; 语言专业(包括用外文写作论文的非语言类专业),指导教师同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 人。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撰写
1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所修读专业的培养目标,既能体现综合实践训练的基本要求,又能够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改革实践紧密结合,以研究、解决现实问题为主,加大应用性选题比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2 、学校鼓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包括:学术论文、 案例研究、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等多种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特殊形式毕业论文(设计)应经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通过,其形式及评价标准,由学院确定并于3 月底前在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前提下,可适当增加多种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
3 、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请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并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成册。毕业论文(设计)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观点必须明确,结构合理,文字通畅, 一人一题。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检测与答辩
1 、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审阅后,由各学院组织安排的评阅人进行匿名评阅。评阅人由各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指派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领域科研工作经验的校内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得作为自己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人。每位评阅人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一般不超过8 篇。
2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定为“及格”及以上者,都通过“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3 、答辩前,各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的要求,并提前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请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指标参考体系》,最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率[优秀论文(设计)数与提交论文(设计)数之比]不应超过15% ,向学校推荐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数量占应届学士学位获得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3% 。请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 〕34 号)。
每位本科毕业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及格”及以上者,方能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