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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17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成果情况,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17年6月12日—9月30日对在研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5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详细清单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

    (一)研究进展情况。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二)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成果要报》采用、引用、转载、社会评价和反响等)。

    (三)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执行情况是否与研究进展情况相匹配,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

    (四)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包括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项目研究的心得体会、思考建议等。

    三、填报要求

    (一)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二)成果的应用转化形式为发表或出版的(须标注项目编号),仅在《中期检查表》中列表具出即可,待办理结项时再统一提交。如成果得到下列形式转化应用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其中: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

    (五)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由科研管理部门在《汇总表》中“能否按期结项”一览众予以注明。既未申请鉴定、结项,又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其最终成果一律参加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集中鉴定

    四、时间安排

    9月22日上午11时前项目组向科研处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1份及配套电子版。

    请各科研秘书通知并督促附件3中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材料。

    中期检查结束后,市社科规划办将根据在研项目进展情况,选择部分二级管理单位走访调研,与相关项目负责人座谈交流,以进一步提高项目中后期管理水平,推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产生更多精品力作。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