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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4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的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前老版本)要求,本学期初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学生自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10月22日

  二、自评程序

  1.全体2014级学生及时宣传、讲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详情查看附件。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学生自行填写附件1。

  3.班委评审:班委收集同学的附件1后,请查看班级同学的自评表,将总得分填写在附件1的右上角。并将附件1的纸质版收齐,连同附件2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cbabangongshi@126.com),邮件名及文件名以“第二课堂预评+班级”命名,于2017年10月26日前报送至敏行楼225办公室。

  4.学院统计:学生自评后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送暂时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人数,学院掌握学生名单。加强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种主题讲座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帮助其尽快完成第二课堂学分。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