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预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评时间
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12日
二、预评程序
1. 学生自查申报:由学生填写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预评表》,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敏行225)。
2. 学院预评审核: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学生上交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预评表》,审核学生第二课堂学分预评情况。确定可以获得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名单,提示学生着手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针对暂时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要加强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种主题讲座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帮助其尽快完成第二课堂学分。
3.13级各班于10月12日前,上报附件2第二课堂学分预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babangongshi@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952196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