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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发挥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参与人才培养的作用,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面向全校研究生聘任了83名研究生助教、112名研究生助管及149名研究生助研。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部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1. 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时间段为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

2. 考核对象为在考核时间段内担任助管、助研及助教工作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和等级

(一)考评内容。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须严格按照设岗要求进行,由设岗教师主要负责。

1. 助教岗位考核。助教岗位的考核内容为研究生承担相应课程的随堂听课、教学辅导答疑、辅助课设、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程设计及参加考试阅卷等工作情况。

2. 助研岗位考核。研究生助研考核内容为协助教师完成在研课题的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成果产出等具体研究任务的工作情况。

3. 助管岗位考核。研究生助管考核内容为研究生承担行政事务辅助工作的能力、工作态度及实际工作效果等方面。

(二)考评等级

1.优秀:工作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合格:工作表现良好,能基本履行工作职责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不合格:工作表现较差,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不合格:一是无故不到岗超过3次;二是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三是所任助教课程中超过1/3的学生表示不满意。

三、考核程序

(一)聘用研究生递交材料。聘用“三助”岗位的研究生根据聘用岗位分别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鉴定表》(附件1)或《研究生“助管”“助研”岗位考核鉴定表》(附件2),于2016年6月15日前递交至设岗教师,研究生“助教”还需提交《研究生助教工作情况记录表》(附件5)。纸质版于2016年6月21日前递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敏行楼225)。

(二)设岗教师考核。设岗教师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给出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需由设岗教师填写《优秀研究生工作情况鉴定》(附件3),考评为“合格”和“不合格”的研究生无需填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6年6月21日前递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敏行楼225)。


(三)复核材料并报送。学院对考评材料进行复核,签字盖章后,将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四)结果公式。研究生部将于六月下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式考评结果和《优秀研究生工作情况鉴定》。

四、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2.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按时间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设岗教师及学院要严格把关,提出考评意见。  

3. 对考评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以继续申请下学期“三助”岗位;考评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拥有应聘上岗的资格。



附件1: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鉴定表

附件2:研究生“助管”“助研”考核鉴定表

附件3:优秀研究生工作情况鉴定

附件4: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信息汇总表

附件5:研究生助教工作情况记录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