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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规范填写说明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依据各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2025-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分配,工商管理学院共有16个名额。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平均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应在专业或班级排名前40%(含40%);对成绩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有非常突出的表现。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推荐意见。由班主任针对奖学金申请者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结果上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形成汇总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纸质版报送、电子版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缺一,视为放弃申请。

1.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6日(下周一)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启铸恭温楼E107学生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严格按照附件2规范填写,纸质一份,正反打印);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版);

(3)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学生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申请人于2026年10月26日(下周一)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4826@cueb.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严格按照附件2规范填写);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4)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学生需提交综合表现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证明pdf扫描件。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3951951


                        工商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