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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第二课堂成绩认定和2017级学生成绩自评的通知

  各2017级学生:

  根据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安排,本学期初将开展疫情期间2017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和学生自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级第二课堂学分自评:2020年9月10日-9月30日

  二、工作程序 

  (一)下发通知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微信等平台,向全体2017级学生下发通知,及时宣传、讲解《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的通知》。

  (二)疫情期间学习记录认定程序

  1、学院根据工作安排收取如下材料:

  (1)疫情期间读书笔记

  (2)成长课堂学习笔记

  (3)职点课堂和创享课堂线上学习记录

  (4)抗击疫情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获奖证书

  (5)参与社区工作志愿服务证明

  2、成绩认定标准:

  (1)读书笔记

  认定要求:每篇不少于2000字,要求手写;书目范围见附件1;阅读时间为2020年1月-8月。

  分数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10篇(含)以上共获得3分;不足10篇,可与非疫情期间读书笔记数量累计,满10篇或10篇以上,可获得2分。

  (2)成长课堂学习笔记

  认定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要求手写;学习内容为见附件2。

  分数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满4场,计2分;不足4场可与线上职点课堂、创享课堂或线下第二课堂讲座(成长课堂、职点课堂、创享课堂、成长加油吧等)累计。

  (3)职点课堂和创享课堂听课记录

  认定要求:学习时长满足相关要求、已提交学习心得(学院已经掌握电子名单),获得电子结课证书。

  分数认定:学习时长满足相关要求、已提交学习心得的学生,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结课证书(打印)。满4场,计2分;不足4场可与线上成长课堂或线下第二课堂讲座(成长课堂、职点课堂、创享课堂等)累计。

  (4)抗击疫情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获奖证书

  认定要求: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使命在肩 奋斗有我”学生作品征集活动评选中获奖或在北京市相关评选中获奖(市级获奖需学生处认定);

  分数认定:校级获奖1分;市级5分;国家级8分。

  (5)参与社区工作志愿服务证明

  认定要求:提供志愿北京或社区志愿服务证明;服务时长满20(含)小时;

  分数认定: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认定1分。

  3、成绩认定方式

  符合上述分数认定要求的2017级学生将读书笔记、成长课堂学习笔记、职点课堂和创享课堂听课记录、抗击疫情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参与社区工作志愿服务证明等准备好,进行自评认定。

  (三)2017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自评

  2017级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

  自评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2017级)》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学生自行填写附件3。

  2、学院统计:学生自评后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送,各班级9月30日前将每个同学的附件3的纸质版、附件4、附件5的纸质版上交至华侨学院E107,肖潇老师。(注意,附件3要严格按照填写示例填写),同时附件4、附件5的电子版以“班级+第二课堂”命名发送至cbaxuesheng@126.com。

  三、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防止学生弄虚作假,对疫情期间学生相关材料做好标注,确保学分认定准确性。

  2、摸清学生情况,认真组织学分自评工作。针对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要加强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本学期各种主题讲座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帮助其尽快完成第二课堂学分。

  3、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4、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此次认定和自评工作结束后将进一步完成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

  

  联系人:  肖潇  

  联系电话:83951951

  

  

  工商管理学院

  2020年9月10日